108學年度幼兒園招生
- Mar 4, 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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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「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
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二、 108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幼兒園招收3歲以上至5歲幼兒的出
生起迄日期定義如下:
(1) 3足歲:民國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。 (1) 4足歲:民國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。 (2) 5足歲:民國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。
三、 辦理招生程序如下: *** **第1階段(僅受理需要協助、5足歲幼生登記)*****
Q. 招生順序
A. 五足歲需要協助幼兒
四足歲需要協助幼兒
三足歲需要協助幼兒
五足歲優先入園資格幼兒
五足歲一般身分幼兒
Q. 需要協助幼兒資格
A. 身心障礙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子女、低收入戶子女、中低收
入戶子女、原住民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Q. 優先入園資格
A. 請詳閱簡章第二頁。
若具上述相關身分別,請務必自行攜帶相關證明文件。
1. 登記時間:108年3月25日(一)至108年3月29日(五)
08:00~16:30。 2. 登記地點:本校教務處。 3. 招收班級數及名額:
(1) 混齡班:滿3足歲~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共2班(每班30人)。
(2) 實際招生名額以扣除直升之幼兒人數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
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以下稱鑑輔會)安置人數後為準(鑑輔會安
置之幼兒年齡為滿3足歲~入國民小學前幼兒,不受各園本
年度實際招收年齡層之限制)。
4. 抽籤時間及地點:108年3月30日(星期六)下午2時。
5. 錄取生報到日期:108年3月30日下午4時前,逾期未報到
者視同放棄,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遞補之備取生需於同日下午4時20分前完成報到,逾期未報
到者視同放棄。
四、 登記資格及繳納證件: 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,未繳驗者不予受理登記。
需要協助及優先入園幼兒順位、資格、設籍規定及應檢具
證件,詳細內容請參閱首頁公告之招生簡章。
五、洽詢電話:2425-8514#7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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